2016年4月17日 星期日

寓教於樂:從三劍客談起



Moria Flaig
5. April 2016


一年以來,諼諼瘋狂地迷上騎士與恐龍,所見所聞所讀所識只有這兩件事了,為了讓孩子能夠徹底研究自己的興趣,媽媽在圖書館所見所聞也只有這兩種書了。

孩子的興趣很快地以騎士為原型,逐漸擴展成羅馬士兵(Legionary),很慶幸地,媽媽也找到了相應的讀物,也就是漫畫『高盧英雄傳』(Asterix & Obelix),來澳之後,孩子痛快地讀上了半年,但畢竟,『高盧英雄傳』中的羅馬士兵全是反派角色,諼諼並沒有真正愛上羅馬士兵,只是愛屋及烏,在愛Asterix之餘,順帶讀了一些古羅馬史與古埃及史的相關書籍,認識了競技場、龐貝城、金字塔、木乃伊等古物遺跡。

曾幾何時,諼諼的注意力漸漸地有所轉移,起源於,我在圖書館借了兩本與『三劍客』(The Three Musketeers)相關的童書,其中之一的『鐵面人』,即是『三劍客』這部巨作的終曲,雙胞胎調包的情節令人低迴不已,於是諼諼就迷戀起毛瑟槍兵來了。

原著的結局與電影不同,大仲馬對路易十四完全沒有好感,讓調包失敗,路易十四親自終結了三劍客的輝煌時代,最後只剩下達太安孤零零一人隨侍左右。Leonardo Di Caprio主演的好萊塢電影卻改編成,調包成功,菲力成功地取代路易成為歷史上的「太陽王」路易十四,創下法國的黃金時代。

暫且不論,路易十四本身的功過如何?這個故事卻讓諼諼開始迷上毛瑟槍兵(Musketeer),自己玩起三劍客的遊戲,要求媽媽找書給他讀,可惜的是,我能夠找到的相關書籍,就真正只有『三劍客』這本書而已。

市面上鮮有為兒童編寫的關於法國路易十四的歷史書籍,就連拿破崙的題材也是需要耕耘的一塊領域。我曾經多次提到,澳洲的書大多是從英國進口,在這裡的童書不乏英國歷史中的亞瑟王、都鐸王朝、維多利亞女王、莎士比亞等題材,但是路易十四與拿破崙嘛?似乎沒有人感興趣,所以沒有進口,不然就是沒有這方面的英文童書。我猜想,大多數的英美父母大概認為,兒童不需要認識與自己文化無關的路易十四與拿破崙?是要我們從法文書裏面去找?但是諼諼的法文還沒有好到那種程度,難道是要我們為了毛瑟槍兵而努力法文嗎?雖然有點強人所難,但的確也是個值得努力的方向。

然而,『三劍客』這三部曲不但是又臭又長、而且太難太複雜,連我自己都搖頭歎氣,更何況是一個五歲小孩呢?雖然諼諼也讀很難讀的聖經,但是他對於聖經的故事早就瞭然於胸,況且聖經故事都是一小段、一小段地鋪陳,不會一次出場太多的人物,情節也不會過於複雜,對於人的描述也很簡略。『三劍客』則不然,不但故事情節不熟,而大仲馬愛以細膩的白描來呈現人物,而且要一次弄清楚這麼多的人物,就好像要一個五歲孩子讀金庸一般,這太難了!我想,我必須就此罷休!


興嘆之際,我回想起,我們的德國之旅,我們在Rudolfstadt華麗的巴洛克宮殿中看到了一個非常特殊的迷你模型展,巴洛克時代的藝術風格正是路易十四時代的時尚,凡爾賽宮正是巴洛克藝術的代表建築物。那時我所拍的一些照片還能勾起孩子的回憶,迷你模型中的侍衛隊全是毛瑟槍兵:長外套、寬邊大帽、羽毛帽飾等等,都是毛瑟槍手的特殊裝扮。

雖然缺乏書籍與圖片讓諼諼徹底地認識毛瑟槍兵,但是旅行中的浮光掠影卻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於是孩子依照著腦海中的殘影,將手邊的騎士變身成毛瑟槍兵,以騎士的國王充當路易十四,大玩起『三劍客』的遊戲。

縱觀歐洲史,剛好這三種類型的軍人:羅馬軍團、中古騎士、毛瑟槍兵,貫穿了整個歐洲歷史。羅馬帝國崩潰後,歐洲各民族各據一地成了封建王國,領主們為了保衛自己的領地,於是蓋城堡、養騎士來抵禦敵人的攻伐,騎士階級成了中世紀中最風光的階級。好景不常,火藥被引進歐洲後,大炮攻破了城堡,毛瑟槍穿破了騎士的鐵甲,中古騎士遂為毛瑟槍手所取代,城堡也一座座地凋零沒落。

而這三種類型的軍人的演變史就像是歐洲三種國家類型的演變史:帝國、封建邦國、民族國家。相對應的君王類型即是:凱撒大帝、封建領主與集權君主。同時也代表著三種不同類型的民族文化:羅馬、日耳曼與法蘭西。讓孩子玩透這三種士兵,無異是認識歐洲史的入門。

如何讓孩子盡情探索他的興趣?無非是以大量的書籍來讓孩子閱讀,讓他自己來研究探索。我在德國買了不少騎士、城堡、中世紀史的書籍來讓諼諼閱讀,在澳洲遇到特價書時,也加減買了不少。當然,善於利用圖書館是最佳途徑,借書可以省下不少錢,而且可以大量地借,不必考慮後果,買書的話,就要摸摸自己荷包的深淺。


除了讀以外,我們假日旅遊活動以孩子的興趣為核心,喜歡動物就往動物園去,喜歡科技就往科學博物館逛。這次回德,就少不了帶著孩子去參觀城堡,這不但讓孩子興奮不已,而且能讓孩子對於中古騎士的生活有了具體的體驗,讓孩子親眼見見真正的鐵甲裝備,讓孩子從城堡雄偉的建築結構中來感受騎士時代的防禦哲學,讓實物印證孩子的想像。

再者,我們也在離開德國之前,剛好趕上全德國最大的中世紀市集,剛好就在婆家不遠之處的Horb。在古老的大街小巷之中,到處漫步著穿著中古服裝的人群,其中不乏全副武裝的騎士,讓諼諼大飽眼福。此外,我們還全家一起觀賞了騎士劇場,全身金光閃閃的騎士,彷彿活生生地從城堡中走了出來,這能讓孩子的研究與觀察更具象、更鮮活,更加有趣。

那時,我也買了不少德國名牌玩具Playmobil和樂高,全部都是騎士和城堡,然而Playmobil的城堡太重了,我們只帶了樂高城堡來到了澳洲。玩具的好處是,在孩子閱讀騎士城堡之餘,他能夠自己動手組合操作、自己蓋城堡、自己排列騎士的陣勢、自己想像故事情節、自己大玩騎士廝殺打鬥。此外,我們也讓孩子擁有自己的騎士裝備,玩具玩不過癮時,自己就可以玩變裝遊戲,搖身一變成英勇的騎士。


我想,教育若不是只是紙上談兵:看書、考試、死記書本上的知識等等,而還能夠落實在遊戲之中,這會讓孩子對於知識產生更強烈的興趣。以前我曾經撰文寫了一篇韓國媽媽,她教三歲兒子的做法就是,一切從勞作做起,她連九大行星都能想到妙法來美勞,寓教於美勞,實在是令人佩服。這是她的教法,而我的教法則是:儘量找到相關書籍,讓孩子研讀相關信息;找到相關玩具,讓孩子不是只有讀,還能將書本的訊息故事化、遊戲化,讓知識更為鮮活與有趣。


總之,無論是中古騎士還是毛瑟槍手,我盡可能地採用全方位整體配套的方式,來讓諼諼從書本文字的閱讀、歷史背景的瞭解、旅行參觀實體、到實際的遊戲演練與操作,全與之息息相關。這一切的安排,也不是我這個媽媽一開始刻意設計的,而是經驗一點一滴地告訴我,書本還不夠,還要實物。有實物還不夠,還要親眼看見。親眼看見還不夠,還要親身遊戲操作。遊戲的美妙之處就是讓孩子能夠身歷其境,享受其中的樂趣。若是書本、玩具、遊戲三者皆能結合所思所學所探索的主題,對孩子而言,無異是一個最完美的結合。

然而,童年貴在能夠自由自在地沉浸於想像世界中,書本、玩具、遊戲能夠讓他們的幻想世界在現實世界之中得以實現,蓋蓋城堡、動動騎士,揮劍廝鬥,摧毀城牆,歷史頓時之間像是施了魔法一般,一瞬間都活了起來了,孩子既能學又能玩,能不開心嗎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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