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來自己也曾經網紅
我的近況不得不逼迫我去思考一個問題,爲何改行寫小説?其實自己思考的方向並不是在於爲什麽改行?而是既然都已經改行了,就要想想如何走下去。
要怎麽走下去,先看看來時路的足跡,今天查了自己寫過的教養文,卻有驚人的發現,根據Blogger的統計數字,我的部落格【永矢弗諼】最高峰發生的時間點是在2018年的元旦,瀏覽次數163622,這個意思是一日之内超過十六萬點閱次數嗎?我懷疑這個數字作假?因爲當時身爲作者的我並毫無感覺。
Blogger屬於谷歌系統,中國人是看不到我的文章,我的讀者大多是在台灣與海外,這麽小衆,而我的題材卻僅局限於2E(twice exceptional)與三語(trilingual),學障資優三語這麽狹隘的議題,冷門還能製造網紅,真是見鬼了。
PS不信者,可以私訊於我,最近學會了一項電腦功能,叫做截圖,意思是說我有證據,不是空口無憑,蓄意以吹牛製造高人氣的假象。唉!放我一馬吧!就算曾經有過人氣,那也是陳年往事,自己還不知情,現在拿出來說,除了自娛娛人、自我解嘲之外,我還能怎樣?
這些都不是重點,重點是,三年後的今天我才發現了這件事情,我總是後知後覺,與網紅擦肩而過,現在可是後悔莫及啊!
那天我在做什麽?不知情的我,當然去雪梨歌劇院和達令港看煙火。
看完煙火之後,就雲淡風輕地到昆士蘭珊瑚海渡假,不久之後,告別雪梨歌劇院,離澳返德,不久之後,移居黑森林,過起隱居的生活,既然要隱居,就要斷捨離,於是我便狠下心抛棄了臉書與部落格。
處處有神蹟!部落格被我打入冷宮之後,奇妙的事情發生了,點閱率居然每天都還有成長,並非處於靜止狀態,真恨啊!部落格怎麽不是比特幣……
這三年之中,我又做了什麽?
一言難盡!
我翻譯了一本書,還寫了小説四部曲。當初,若不去翻譯那本書的話,説不定一年前,就不會離棄我的部落格,教養文還會繼續寫下去,寫到小孩長大,寫到小孩以三語談戀愛,寫到孫子學三語,這也説不一定。最近跟作者談時,心中五味雜陳,不知是要說,因爲翻譯此書而開啓了另一條新路,還是因爲翻譯此書而斷絕了我的後路。
然,既然要改行,就要知道行情,幾個月前去了鏡文學探路,只得到一個結論,點閱率是零,既然是零,那我還混什麽?浪子回頭金不換,儘早覺悟,回歸本行啊!但是我還是不死心,我太愛我的莫利斯!
幸虧有神帶領,這一次我又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,誤闖入了艾比索森林,自己就住在黑森林裏,這森林的感覺嘛!太熟悉了!幸好有樹林的包圍,讓我得到一點點突圍的機會,號召以前的粉絲,逼迫讀教養文的媽媽們讀言情小説,這是最快最直接的突圍辦法。
話説,教養媽媽轉行當悲情女主,那麽描寫到露骨的情節,如何向讀者交代?如何面對自己的親娘?我的思考邏輯是,媽媽也是人,沒有情欲哪來的寶寶?有寶寶的媽媽們一定也喜歡看言情。我那個住在美國的表嬸line給全美華人親友,卻加注說︰「保證讓你看得臉紅心跳。」
既然親友們都有臉紅心跳了,對一個言情小説家來説,不就是寫得太好了!
而,這個奇妙的網林現象,不得不讓我回首了,棧戀起以前的疆場,以前的戰績,開始夢想著︰如若,我現在寫的小説,一天也有十六萬的瀏覽次數,試問那也算網紅,對嗎?
對一個網路路癡的人來説,這可是一道難解的題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