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2月19日 星期三

耶穌是道路︰十

書名:耶穌是道路
Jesus ist der Weg
作者:Wilfried Plock
譯者:Moria Flaig
出版者:Christliche Literatur Verbreitung 2006
起源︰我在一個聚會的場所中巧遇作者,因而得到作者授權翻譯這部為慕道友而寫的傳教手冊。


 主禱文(馬太福音6:9-13)



章:生命爲什麽而來?

有一個人來見耶穌,說︰「夫子,我該做什麽善事才能得到永生?」耶穌對他說︰「你爲什麽以善事問我呢?只有一位是善的。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當遵守誡命。」他説︰「什麽誡命?」耶穌說︰「就是不可殺人;不可奸淫;不可偷盜;不可做假見證;當孝敬父母,又當愛人如己。」那少年說︰「這一切我都遵守了,還缺少什麽呢?」耶穌說︰「你若願意作完全的人,可以賣去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那少年人聽見這話,就憂憂愁愁的走了,因爲他的產業很多。


我們6歲的時候出麻疹
我們14歲的時候有戰爭
我們20歲的時候有愛的苦惱
我們30歲的時候有了孩子
我們39歲的時候有希特勒
我們40歲的時候有敵機
我們45歲的時候有廢墟
我們48歲的時候有人頭稅
我們50歲的時候占上風
我們59歲的時候富裕了
我們60歲的時候有了膽結石
我們70歲的時候什麽都經歷了
出自︰魯道夫魏瑪,時間集,1973

我我爲什麽而活?
在我人生過去的25年中,我問過無數的人有關於生命意義的問題,無論是城裏行人步道區的行人,還是學校裏面的宗教課的年輕孩子們,我都問過。令人驚訝的是,那麽多人都無法給與一個明確的答案,這正是令人擔憂之處,許多人相信,沒有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人生意義,許多人持有貝克特(Beckett)的觀點,人生毫無意義,我們可以自己為我們自己的人生賦予意義。許多年輕人以得到樂趣作爲人生的目的和存在的意義,相較而言,老一輩的人較常談到責任與下一代的幸福。

當然這種街頭調查不具代表性,我個人認爲大多數人的生活都有一個目標,於是爲了這個目標努力工作、工作、不斷地工作。但是做了那麽多工作又如何?人們找不到真正的自己,沒有時間給家人,更不會把時間給了上帝。表面上看來,通過工作得到更多物質上的成果,車子越買越大,渡假旅遊的地點越來越遠,然而,富裕就是人生的意義嗎?

財富不等於富裕
我曾經讀到一個故事,1928年時有八個富人在芝加哥的一處大飯店會面,這八個超級富豪的資產遠遠超過當時美國政府的國庫,我們知道人的一生只能蓋棺定論,無法從人生的中點來評論,聖經說︰「留心看他們爲人的結局。」(希伯來書13:7)那八人的結局是這樣的︰一個死於無法償還國外的債務,另一個靠著私藏的存款度日,第三個得到假釋出獄才得以在家度過餘生,第四個死於獄中,一半的人皆遭遇不幸,另外四個人呢?他們都以自殺來結束他們的生命。

整體來看,我只能說︰「可憐的富人啊!」世上有這些富豪,但是我並不願意與他們易地而處,人生是否真正的富足,並非以游泳池或是波斯地毯來論斷,而是在於人面臨危機時,尤其是在面臨最終極的「死亡」時,是否只剩下乞憐、聽天由命、詛咒連連、反抗、還是只能沉默不語。

永生的問題
我們可以從那位來到基督的年輕人身上學到一些東西(請見前面引用的經文),這個人很富有的,有很多產業,然而他來詢問永生的問題,顯然地,他發現到,物質上的擁有無法滿足他心靈上的渴望,聖經說︰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麽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麽換生命呢?」(馬太福音16:26)

「神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」(傳道書3:11)這就是爲什麽我們無法以世俗的、短淺的、稍縱即逝的事物來滿足我們,只有耶穌基督才能夠滿足我們的心靈,然而今日他依然如昔地邀請我們到他那裏︰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,可以到我這裏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」(馬太福音11:28)

爲什麽只有基督能夠解決我們生命的問題?
在耶穌復活以前,墓地一直以來是人生的終點站,意義必須在此世的人生中看得到,然而,耶穌基督藉由復活跨越了死亡的界限,粉碎了墓碑的屏障。使徒保羅曾經説過︰「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顯現,才表明出來了,他已經把死廢去,藉著福音,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。」(提摩太後書1:10)從那時候開始,對每一個人來説,一個充滿意義的人生是有可能的。聖經告訴我們,我們從哪裏來?我們要往哪裏去?爲什麽我們來到這個世間?每一個得救的人都可以與神而活、為神而活,聖經賦予了生命意義與價值,一個殘疾的人與高級經理人一樣可以為基督而活,人子能夠給予你生命意義,他的十字架、他的復活是歷史上最重大的事件,請你相信他的話,並讓他成爲你人生的重心。

罪的問題
聖經裏的那位年輕人提出一個很好的問題︰「夫子,我該作什麽善事……?」他想透過自己的那裏賺得天堂,透過更多的禱告、更多的助人、更多的捐款等等,神應該滿意了吧?老實説,賺得一切的思想是我們墮落的人根深蒂固的想法,在這個競爭的社會裏面更是被吹捧。

耶穌基督非常冷峻地回答說︰「你爲什麽以善事問我呢?只有一位是善的。」耶穌指的是在天上的父神,這個意思是說,沒有人生來是性善的,對此,每一個人必須清楚地認識到,我要接受人文主義自古以來的説法,每一個人都有一顆善良的心嗎?我應該相信内心的聲音,相信自己是良善的來撫平内心的良心不安嗎?還是願意相信神説得對,他的話語再清楚不過了︰「人從小時心裏懷著惡念……」(創世紀8:21)

羅馬書説到︰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……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有。(羅馬書3:10+12 
「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,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」(羅馬書7:19

誠實面對自己的人,有一天會發現到,他那高貴的善行也是充滿著驕傲的罪衍,當馬丁路德認識到這一點時,他寫下了這樣的詩句︰「我的善行都沒有用,必定敗壞。自由意志憎恨審判,亡於善行。」

同樣的故事中,在『馬可福音』是這樣記載的,神的兒子要幫助這位年輕人,他看見他,就愛他,但耶穌如何讓年輕人明白,他的人生充滿著罪呢?

律法的鏡子
有個誠實無妄的透視鏡能夠讓驕傲的我們看到,我們如何站立在神面前?神的律法啓示了他那聖潔無妄的標準,這就是爲什麽,耶穌讓年輕人看到了神的律法的那一面鏡子︰讓我們一起來照照這一面鏡子。

第六條誡命︰「不可殺人。」很多人會反駁說︰「我沒有殺過人。」那我會反問︰「真的是這樣嗎?」因爲聖經說︰「凡恨他兄弟的,就是殺人的。」(約翰一書3:15)每年幾十萬的墮胎又怎麽說呢?在這裏我不排除有讀者已經陷入内疚,即使他只是曾經施加壓力讓別人犯了此罪。

第七條誡命︰「不可奸淫。」這裏不只是字面上的意思,罪的念頭起於心,在登山寳訓中,耶穌曾經説道︰「但我告訴你,凡看見婦女就動婬念的,這人心裏就已經與她犯奸淫罪了。」(馬太福音5:28)這條誡命幾乎在譴責所有的男人,包括我在内,以及許多女人,更進一步來説,任何消費色情照片、刊物、影片的人都是犯奸淫罪,誰在婚前婚後有婚外性行爲的都是,同性戀也不是不合神的心意(羅馬書1:24-27)。

然而這面鏡子是誠實無虛妄的。

第八條誡命︰「不可偷盜。」這裏指的不只有在商店偷竊、搶銀行,指的也是做黑工、逃稅、盜用電腦軟體也算在内。

第九條誡命︰「不可作假見證。」在我們的人生中曾經説過多少謊言?多少半真半假的善意的謊言?多少人活在自欺欺人之中?説謊是一種罪過,此外,假見證引領我們走向魔鬼,在聖經裏面,魔鬼正是謊言之父。(約翰福音8:44

第四條誡命︰「當孝敬父母。」你的父母對你而言具有什麽意義?你曾經對你的母親口出難以彌補的惡言?人生像是一副沒有橡皮擦的素描,任何一筆都會留下。

神的兒子向那個年輕人提到第五條誡命,關係到所有的人際關係,以一句話做總結︰「當愛人如己。」耶穌基督要幫助我們,就如幫助那個當時的年輕的猶太人一般,他的話太扎心,但是確實誠實無妄,你是否準備好臣服於神的話語之下呢?你是否拒絕毒品?就如曾經有人説︰「事實就像一杯苦汁,誰説出真相,誰就不被感激,有些有病痛的胃就連稀釋了苦汁也無法消受。」這些罪我們要將之如何?

耶穌基督解決了罪的問題
在主受難於十字架時,你也在那裏嗎?好像你會感到困惑,你怎麽會在那裏呢?那件事情發生在兩千年前的另一個塊土地上。然而,你和我確實在那裏。當釘子釘入他的手脚時,我們在那裏,當他的頭殼被荊棘的冠冕刺入時,我們在那裏,當人群歇斯底裏地呐喊時著︰「釘上十字架!釘上十字架!釘上十字架!」我們帶著罪在那裏跟著呐喊。當作曲家格哈特第一次睜眼看到基督被掛在十字架上時,就明白了,不是羅馬人也不是猶太人將基督釘上十字架,而是我們自己︰「我與我的罪,就像海洋中的一粒沙,讓你遭到唾棄,讓你受到拷打。自從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喊出︰「成了!」聽起來像是另一句毫無關係的話︰「我要赦免你的罪。」

白白的正義
在各各他山上發生了一件獨特的事情︰那就是神所要求的正義,瞬間變成白白的正義。神所要求的正義是我們剛剛在鏡中看到的,在十字架上卻變成白白贈與給我們的正義。當你來到十字架下,承認你的罪之後,你將信賴放置於基督所成就的事上,那麽神就會赦免你的罪(約翰一書1:9)神將會把我們視爲正義、將無罪釋放我們、赦免我們的罪。他會把你轉變成適合天堂,耶穌基督,神的兒子將你的罪以最獨特、無以倫比的方式永遠地贖了出來。

馬丁路德曾經説過︰「有兩個地方存在著罪,不是在耶穌基督身上,就是掐在你的脖子上,將你拉近毀滅之境。」在此,容我私下問你一句話︰「你確定你的罪已經剔除掉了嗎?」

是喜劇還是悲劇?
針對這位年輕人所文的問題,耶穌反問他︰「你願意作完全的人嗎?」,「作完全的人」在聖經上並不是完美無缺之意,或是從未犯錯,而是帶著所有的罪與過來到耶穌基督那裏,完全隸屬於他,這也是在你死亡的那一刻決定性地的問題,決定了你的命運,不是多少屬於你?而是你是屬於誰?你的生命屬於主耶穌嗎?若是還沒有,那就把你的生命送給他吧!那麽就請你將你的過去、現在、未來都送給耶穌吧!信靠他的帶領(約翰一書1:12-13),讓他做你生命的主人,並跟隨他。

那個年輕人心裏想,他謹守所有的神的誡命,最後他清楚地認知到,連第一條誡命他都沒遵從︰「我是耶和華你的神,曾經將你從埃及地爲奴之家領出來。除了我之外,你不可以有別的神。」(出埃及記20:2-3)他愛自己的財產勝過愛神,當然啦!基督徒可以擁有財產,問題是你將神放在第一位還是物質欲望?

那少年人聽見這話,就悲傷地走掉了。令人納悶的是,他問對了人(耶穌基督),也找對了地方,也問對了問題(永生),而且還得到了正確的答案,但是卻做出錯誤的決定,他最後沒有救主而走掉了,我們生命有一秒鐘沒有基督,就有一秒鐘是淪喪的。從秒變成分鐘,從分鐘變成小時、天、周、月、最後是年,失去的歲月會變成失去的生命,然而失去的生命,無論你願意與否,最後會變成淪喪的永恆。

但這不應該發生在你身上,這就是爲什麽我要寫這本書,爲什麽我要寫這一章的原因。耶穌基督透過他的死亡在十字架上將你的罪贖出來了,他藉由復活回答了你生命意義的問題,現在關鍵在於你是否願意解決得救的問題,請從錯誤的路途折返回來,無論這是一條宗教的路還是一條無神的道路,請你將生命交給耶穌基督,這樣才會有完美的結局,他為你預備更豐盛的生活(約翰福音10:10),至少你應該不會感到不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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