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名:耶穌是道路
原名:Jesus ist der Weg
作者:Wilfried Plock
譯者:Moria Flaig
出版者:Christliche Literatur Verbreitung 2006
起源︰我在一個聚會的場所中巧遇作者,因而得到作者授權翻譯這部為慕道友而寫的傳教手冊。
佛州塔城第一浸信會
第五章:宗教還是福音
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,設一個比喻,說:「有兩個人上殿去禱告,一個是法利賽人,一個是稅吏。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地禱告說:「神啊!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那稅吏遠遠地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「神啊!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」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。因為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(路加福音18:9-14)
你可能會問,為什麼這一章的標題是『宗教還是福音』?有許多人說宗教是件好事,宗教是與神相關,否則學校中為什麼要上宗教課?在此,我並不否認符合聖經教誨的宗教課確實有些實用性,但是我還是要向你指出,宗教與福音之間仍然有個非常巨大的差異。
關於這一點歡迎你來驗證!我現在就要從「將宗教視為正面」這個立場開始談起,來說明為什麼宗教與福音是不同的:
1)宗教教導禱告
根據上面的引文,『路加福音』提到兩個非常不同的人,他們倆同時在聖殿裡面禱告:一個是外表虔誠的法利賽人,另一個是為人鄙夷的稅吏,當時實為統治者羅馬人的走狗。
法利賽人站在那裡,誠心地禱告。一般而言,宗教人士喜歡禱告。無論是在與神貼近的大自然裡、在教堂裡、或是晚間睡前,都要禱告。在某些困難之下,他甚至經歷到,神應允了他的禱告。這並非是個巧合,因為全知全能的神也會垂聽不信之人的祈禱。
現在我問你,若是有人經歷過禱告靈驗,就是基督徒嗎?他和神和解了嗎?他已經從罪中被解救出來了嗎?不是的!當禱告被神垂聽,是一件很棒的事。然而這並不意味著,祈禱的人能夠因此稱為基督徒。我們唯有透過耶穌基督、唯有透過有意識地讓耶穌基督走進生命,才能夠成為基督徒。其他的路徑都只是一種沒有具有任何束縛力的宗教行徑罷了!
你瞧!宗教人也會禱告,甚至認識衆多的祈禱文,但卻不認識一種祈禱文,那就是稅吏在聖殿中最裡端的禱告:「神啊!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」換言之:「主耶穌基督啊!請你將我從罪衍中、從迷失的人生中、從永恆的沉淪中拯救出來!」
一個宗教人並不識得這樣的祈禱文,因為在最深刻的本質中,他是一個自以為義的人,自以為以他體面的生活可以在神面前站得住腳。我可以親自問你嗎?稅吏的態度是否曾經撞擊過你的心靈深處呢?你是否從你的罪中被解救出來了呢?還是,你只是屬於宗教人?如果是的話,你沒有必要一直這麼做。
2)宗教不需要聖經
雖然宗教人日日祈禱,但是他卻幾乎不讀聖經。他的行徑是帶有宗教性、他禱告、上教堂、或是參加其他基督教的活動,但是他不讀聖經。他對於聖經的認知來自他人,或乾脆來自於基督教傳統。
當然,這帶來極大的危險。不認識聖經,就無法檢驗,必須接受他人給他的所有的規定。如果宣教者忠於聖經講道,宗教者就可以聽到福音。若是宣教者將聖經的訊息淡化、扭曲真理、或是以特殊的觀點來解釋,對聖經不熟悉的聽衆來說,根本無法真偽。
這樣就造成了,一個宗教人根本無法認識真正的福音,卻十分謹慎地服從由人所制定的宗教戒律。例如:有些人相信,若是接受了某種聖禮、或是過著體面的生活,就是基督徒了。之所以會造成這種災難性的誤解,是因為他們不認識聖經。
你到底讀經嗎?這不是說,成為基督徒不是靠讀經就行了,但是全世界的基督徒都愛讀聖經。除非因為健康的因素不能讀經了,除非是他們生活在聖經被禁止的國家之中,否則他們每日自動自發地讀經。宗教人沒有聖經也行,福音人則相反,他們以聖經來生活。
3)宗教人靠善行而生活
前面的經文中,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,在神面前,法利賽人細數了自己的宗教善行:「我禱告、我齋戒、我捐獻……」有人曾經說:「宗教基本上以三個字母組成:TUN(德語:做),做、做、做。」這就是為什麼,宗教指引我們的是一條陡峭的樓梯,人必須靠自己來努力。必須遵守各種戒律與規定、必須要有好的成績、必須要遵守禁令、高度地強調人的善行。因罪所造成的與神分離,應該透過儘力、努力、善行,一步步地克服。
反之,福音卻帶來了好消息!舊約的律法與人所做不到的事情,神幫我們做了。他撕裂了天地,打碎了罪的藩籬,讓耶穌來到我們中間。當耶穌死於十字架上時,他大聲呼喊著:「成了!」這意味著:「做完了!」福音代表的是五個字母:GETAN(德語:做完了)」因為基督所帶來的消息是恩典的福音,因此無人可以賺得天堂。
所謂天堂,就是永遠地與神同在,是免費的禮物、是白白的救恩,神賜給每一個符合條件的人。
什麼樣的條件呢?這不是說,還是要靠個人去成就嗎?不是的!神祇有兩個條件:你得捨棄以前的道路、還有信奉聖經。耶穌基督說過:「悔改!並相信福音!」這意指著,你必須在神面前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,面對象山般高的罪衍,自己無能跨越。
之後,請你的思緒來到基督死的十字架面前,在十字架上,神將賜予恩典、宣告你無罪,並且接納你為祂的心愛的孩子。你準備好了嗎?宗教活在「做」當中,然而,福音帶來了一個好消息:耶穌為你完成了所有的一切!
4)宗教可以作為安慰良心的手段
俗話說:「平靜的良心是一塊柔軟的枕頭。」此話不假。但對某些人來說,平靜的良心僅僅是記憶差的結果。這給宗教一個很好的機會。人有意識、無意識地對神深感內疚,然後開始做「善事」,這會讓人內心感到平靜一些。
下面的幾個句話我要特別地小心表達,因為我不想傷害任何人。不是這樣嗎?一個幾個月大的嬰兒就已經受了洗禮,宗教人士說:「這孩子不再是個異教徒,現在是基督徒了!」當孩子十歲、十二歲、十四歲大時,接受堅信禮;幾年之後,以基督教的儀式進行婚禮,如果一切順利的話,最後以基督教的儀式進行葬禮。在這麼多宗教儀式中似乎還缺少了什麼?
這一類型的人肯定是符合基督教的宗教性,請注意,現在我要強調「但是」了,「但是」他們曾經誠心地向神悔改嗎?他們得救了嗎?他們活在一個與神緊密的關係之中嗎?他們只是想讓他們的良心感到安慰?
無疑地,宗教撫慰人不安的良心,福音的救恩不是要撫平不安的良心而已,而是要釋放我們的罪。聖經說:「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。為我們的罪孽壓傷。因他受的刑罰,我們得以平安;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得以醫治。」(以賽亞53:5)相信這句話,你的良心將會獲得平安。
宗教或許能夠暫時讓人得到安寧,唯有福音、唯有代罪而亡的耶穌能夠讓我們的良知獲得持久的釋放。
5)宗教不能有保證
宗教是一種永恆的尋求、一種提問、一種需求、一種投降。在世上沒有一種宗教能夠給你保證,保證你能夠得到永生,所謂的基督教也無法保證。為什麼不能?若一切全視人的作為而定,那就留下一個讓人惶恐不安的問題:「夠不夠?我做得夠不夠?」這個問題有時候會伴隨著你一生到臨終前:「夠嗎?」然後,許多宗教人士、名義上的基督徒帶著這個疑問,走進一個不明確的永恆之中。
但是基督徒於此不同,福音是一個光明的保證。使徒保羅說:「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……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絶 ……」(羅馬書8:38-39)約翰也告訴了當時的基督徒:「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,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。」(約翰一書5:13)
事情非常簡單,宗教無法給人任何的保證,只有福音才是光明的保證。你有把握得救嗎?如果沒有,為什麼沒有呢?難道是,你的人生還未真正屬於主嗎?基督徒可以謙卑地,但是卻能夠堅定地說:「我知道,我將來要到神那兒,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接納了我。」
6)宗教導向永遠的滅亡
主耶穌在比喻的結尾指出:「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……」驕傲的法利賽人仍然在他的罪裡,因此走向滅亡之路。虔誠的人從未在神面前把他那薄弱貧瘠的自以為義拋棄開來,這種態度必定走向滅亡。因為聖經上說,因為神將自高的,必降為卑。
神的兒子也曾經以堅決的口氣警告過宗教人:「凡稱呼我,主啊!主啊!的人,不能都進天國;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才能進去……」(馬太福音7:21)因此,請相信神的兒子,宗教導向永恆的滅亡,反之,福音是神的大能,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(羅馬書1:16)。
信仰的意思是信靠。讓我再次強調,你的宗教無法拯救你,你可以向基督悔改。神不不期望你努力,而是要你有誠實的態度。如果你意識到,你至今的人生多多少少來自宗教,並瞭解到,這個福音都總結在耶穌基督上,那麼你就可以來到他這兒。主耶穌為你做了這麼多。
他因為無私的愛,將自己的生命為你犧牲了,如果你信靠基督,在你們之間將形成一種關係。我自己的人生即是如此。自從我接受了主耶穌之後,他成了我的人生與思緒的中心,我要告訴你,我愛耶穌,我與他有一個密切的關係,透過他我與神也有密切的關係。
你要邁向這一步嗎?耶穌基督與你的距離,只是一個禱告之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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