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ria Flaig
16. Januar 2016
孩子兩歲多時,爸爸為孩子在德國訂了一套漫畫聖經空運到美國,開始了孩子的信仰教育。而這套聖經是爸爸小時候所讀過的書,叫做「Die Bibel im Bild」。後來我在美國也買到了英文原著:「The Bible in Pictures」,而且是將十五冊裝訂成一大冊,價格非常地便宜,只要美金15元。
在諼諼學會閱讀之前,他爸爸就時常抱著兩、三歲的他,利用小寶寶喜歡看圖畫的特性,用這套漫畫書來教導神的話語。用漫畫來上主日學,是不是有點不倫不類呢?這套聖經相較於其他的漫畫聖經,畫風趨於保守,而且注重細節。不過進一步想一想,這是爸爸小時候讀過的漫畫耶!當然是年代久遠的作品了,與我們現在市面上所看到的漫畫,畫風既非華麗,也非誇大不實,更沒有鬼怪搞笑,算是一套淳樸而且「古風」十足的漫畫了。
爸爸沒有空親子共讀時,諼諼自己就拿著這十五冊書自己看圖說話,一面讀,一面念念有辭,讀得津津有味,看起來真的像是在看書似地。還不識字的小寶寶怎能夠讀書呢?對小孩子來說,看圖就是看書了,尤其是漫畫書,所有的情節全部用圖畫來表示,不識字也能看得懂。
確實如此,其實不僅僅是漫畫書,諼諼兩、三歲時,自己常常拿起故事書來大聲朗讀,不識字的他,大聲朗誦出來的故事卻是跟書上寫的一模一樣,一字不漏,很多人誤以為小寶寶會讀書呢!小寶寶復述能力很強,只要有圖畫,就能夠把親子共讀時聽過的故事,重述一遍,對他們來說,這樣就是讀書了。
因此,在孩子識字前,讓孩子看漫畫書,的確是不錯的讀書法,當時我還興起一個念頭,在台灣找一部中國歷史漫畫書來教導孩子學習中國歷史呢,愛看漫畫的他,歷史漫畫一定一本頂好的中國史入門之書!
諼諼非常喜歡讀這套漫畫聖經,學會閱讀之後,更是常常自己讀,讀得愛不釋手。這套聖經算是唯一少數在我們不斷地搬遷時,沒有被我送人的書了。它們一直陪著我們,孩子會長大,讀的書也會改變,我不知送走了多少書?但是這套聖經卻是諼諼從兩歲起一直讀到現在,一直陪伴在他身邊,這套書似乎適合各種年齡層的寶寶。從識字前的口頭描述,到識字後的自己逐字閱讀,小寶寶逐漸成長,知識跟著增長,而聖經的故事卻不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變得「不適齡」。
在以前,他們父子倆一起親子共讀這套漫畫聖經時,就已經時常利用人偶來演聖經的故事了。也就是說,運用家中兩個人偶當道具,這兩個人偶的名字正是亞當和夏娃。孩子揣摩漫畫中的場景與對白,將聖經故事演成話劇,有時候自己也飾演其中的角色。因為漫畫全是以對話來陳述故事,所以非常適合用來演話劇,只要把角色分配好,並決定誰為哪個角色「配音」,說哪個角色的台詞,不必額外寫劇本,只要按照著漫畫的對白,就能夠演出一場戲了。直到今日,他們父子一直熱衷於上演聖經人偶戲。
從孩子的演藝生涯中,我們發現了,以表演的方式來「研經」,確實能夠順帶訓練地孩子幾項能力:
第一,寓教於樂,演戲能夠讓讀經的時間不會過於枯燥嚴肅。教育學者發現,兒童最喜愛的學習方式是能夠親身經歷的學習方式。比如說,讓小孩子到博物館見習恐龍骨頭,能夠激發孩子認識恐龍的動機。因此,時下的幼教特別強調動手做,野外遠足等等,這些都是強調親身經歷、自己動手做的教育方式。而我家的說故事時間,不是只有說故事、聽故事而已,還有讓孩子自己表演故事,而表演式的學習,讓孩子融入角色之中,更能夠激發孩子的學習動力。
第二,既然要表演,孩子必須要精確地掌握故事的情節,這樣故事才能夠連貫得起來。而清楚細節,卻是基督徒讀經的序曲,歐洲傳統經院的讀經法所強調的,正是注重細節的研經法。
第三,除了注重細節之外,無可置疑地,這是訓練孩子瞭解情節的前後因果、來龍去脈的最佳方式。在此要特別注意,聖經的情節發展往往是出人意表,這時候,我們大人不時地穿插一些解釋,能夠幫助孩子瞭解聖經的意涵。前因後果非常地重要,若是孩子對於因果理解有誤,對於經文意義就會理解錯誤。
例如:神為什麼喜悅狡詐的雅各而不喜悅老實的以掃?我們都知道,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賣了長子的名份,而得不到神的喜悅。對一個孩子來說,可能會覺得長子名份有什麼大不了的,而雅各卻以欺騙的手段來得到父親以撒的祝福,這樣的角色應該是傳統的反派才對,為什麼欺騙父親反而得到祝福呢?聖經這樣說哪對?以掃雅各的故事與一般的訓誨故事不同,這時候,大人若是加以解釋,孩子就能夠瞭解故事情節為什麼會這樣發展了。這個故事並非要教導,為人要欺騙狡詐才能得勝,還是:「難怪猶太人多是狡詐!」,這種不實的推論,而是要教導孩子,神比任何事物還要重要,不可輕易地為了一碗紅豆湯而賣了長子的名份。
第四,既然是表演,就要對於對白要精熟到會背誦。因此,表演是訓練孩子記憶力最佳的方式。孩子記不清時,可以讓他看看漫畫的圖,圖能夠勾起孩子的記憶力了。有時候就讓孩子照著書讀對白,也無妨,不是正式上台表演,只是一場遊戲罷了,只要孩子玩得開心,落了台詞,無關緊要。
長久以來,一直都是他們父子倆在演聖經人偶劇,我一直都是當觀眾來欣賞,因為那是德語劇場,媽媽被定義為不會德語,所以不能參與,只能觀賞。當然現在孩子夠大了,逐漸地也知道媽媽其實能夠跨越語言的鴻溝的,但是這幕戲,是他們父子倆的戲。我只能在旁邊假裝看不懂。
看到孩子熱衷於演戲,媽媽靈機一動,似乎應該去找到一套有趣的中文漫畫書,來激發他用中文上演人偶劇的細胞吧!以演戲方式來學中文,效果一定不錯吧!